| 湘潭21家单位改用清洁能源 财政每蒸吨补贴3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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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hxonl.com 07-12-19 08:33:18 湘潭晚报 【繁体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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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批85家单位要改烧清洁能源,到12月13日为止,已有21家单位完成改烧任务。近日,湘潭市环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对这些单位进行验收,合格的单位按政府5号文件将获得每蒸吨3万元的补贴。 今年7月湘潭开始实施禁燃区,韶山西路以南、湘江湘潭三大桥、吉安路以西,书院路以北、岳塘路、东泅路、建设路口、湘江湘潭一大桥、中山路、望衡亭、宝庆路、砂子岭以东的闭合区(上述马路临街100米以内)和高等院校区及污染严重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燃煤锅窑炉成为第一批限期改烧范围。这一范围内有85家单位必须在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改烧任务,使用天燃气、液化气、人工煤气、空气热能、电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。 在已完成改烧任务的21家单位中,大部分都使用天然气,有些单位如市一医院废弃了新上马的燃煤锅炉、向银行贷款200万元重新改用清洁能源。部分单位使用的是空气热能和电。 根据市政府今年下发的5号文件,改烧单位在市环保局、市财政局等部门的验收下合格将获得每蒸吨3万元的补贴,没有完成任务的,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,最迟到2008年3月份,仍不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,环保部门将责令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进行罚款,此外,单位在处罚后仍要使用清洁能源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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